耒阳市冠湘中学,一致社会信誉代码:0X3,法定代表人:胡小斌,2002年9月26日在耒阳市民政局挂号建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舞社会力气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开展的若干定见》(国发〔2016〕8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舞社会力气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开展的施行主张(湘政发〔2019〕2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标准民办责任教育开展的定见〉的告诉》(厅字〔2021〕15号)、《教育部等八部分关于标准公办校园举行或参加举行民办责任教育校园的告诉》(教发〔2021〕9号)、《湖南省标准民办责任教育开展施行方案》(湘办〔2021〕34号)及《衡阳市标准民办责任教育开展作业施行方案》,经耒阳市冠湘中学理事会决议,拟向业务主管单位耒阳市教育局和挂号办理机关耒阳市民政局依法请求刊出挂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办非企业单位挂号办理暂行条例》之规定,本校在耒阳市教育局和耒阳市民政局的指导下,于2025年5月25日建立了清算组。清算组由耒阳市教育局民管办股长刘晓春、耒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副主任谢惠文、耒阳市财政局财物股副股长段佳、耒阳市冠湘中学教师代表贾相灰、耒阳市冠湘中学党支部代表吴华军、衡阳幼儿师范高级专科校园代表何继明、丁艳萍、耒阳市冠湘中学法定代表人胡小斌、湖南三立教育开展有限公司代表胡仁古、耒阳市冠湘中学财政专员胡小英、陈广荣、湖南丹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琳燕组成,清算组负责人由胡小斌担任。
本校已于清算之日起10天内实行书面告诉债务人责任,现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债务人自接到告诉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告诉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务,清算完毕后15日内,本校将依法办理刊出挂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