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威海市工商局官网得悉,2018年以来,威海市各级工商及商场监督管理部门严厉打击互联网、食物等广告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严厉查处各类虚伪违法广告,现将3件虚伪违法广告曝光如下:
当事人对其网店出售的“普雷斯顿”鱼竿制造宣扬图页对外进行宣扬。广告中含有“世界大品牌、产品共荣获全球128项尖端技能专利”等内容与客观实践不符,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则,构成虚伪广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则,责令当事人中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款6000元。
当事人在其注册网站的公司简介页面中,写有“经过几年的人才堆集、技能创新、产品升级,公司现在已经成为国内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首要出产厂商,现在产值与质量均名列全国同行业之首。”的内容,内容中标明的产品的产值与质量信息与实在的状况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则,责令中止发布虚伪广告,并消除影响,罚款12900元。
当事人经过文登之窗网站发布含有“年赚80‰,110%回购,出资蓝筹股 出资的意图是获得高额报答,万尚城商铺让您的资金翻3倍!包租3年,每年80‰的收益报答,按月报答租金,包租期满后10年,110%回购!您的资金增值最快、危险最小、报答最高!”等内容的广告,其行为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则,构成发布含有增值或许出资报答许诺的房地产广告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一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则,构成发布含有“国家级”、“第一流”、“最佳”等广告用语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则,责令当事人中止发布上述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决议罚款200000元。